去年10月,医生诊断法国14岁女孩萨拉的两个肺叶受疾病影响已基本上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必须尽快进行肺器官移植手术。医生决定用活人的器官进行移植。但法国法律规定,要进行活人器官的移植,捐献者必须是病人的父母亲或兄弟姐妹。虽然萨拉的姨妈表示可以捐献一个肺叶以挽救萨拉的生命,但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器官捐献要求,手术一直无法进行。
今年2月23日,法国卫生国务秘书库什内尔做出特别批示,同意萨拉的姨妈为她捐献肺器官。按法国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得到特别许可的医院才能做这样的移植手术,将给萨拉主刀的库埃蒂尔医生所在的蓬皮杜医院虽然具备器官移植手术的一切条件,但因为没有许可而不能进行,又经过半个多月的联系,符合条件的福克医院终于同意承接这项手术,并定在3月16日下午进行。但福克医院为了出风头,在进行这项手术的48个小时之前就向新闻界发表了一份公报,详细介绍了手术的背景、日期、主刀医生和病人的情况,招致大批新闻记者的跟踪报道,严重影响了病人的休息和情绪。
做手术前的那天晚上,萨拉的病情突然恶化,医院十几个小时的抢救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她的生命。
(《世界新闻报》2001.3.26张弘文)